经校务会研究讨论,现将校级领导行政工作分工的决定通告如下。
姓名
职务及分管工作
校长、党总支副书记
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。
分管学校发展研究与质量保障中心;课程建设、年度预算、重大项目实施推进、人事、财务(批核2万以上)、人头经费等。
党总支书记、副校长
分管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。
副校长
分管行政服务中心;外事工作,体育与艺术活动等。
分管教育教学指导与服务中心,高三年级。
教育教学顾问
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与咨询,分管高一、高二年级。